无事生非,逞强斗狠,倚仗家族势力横行霸道……12月22日,吴邦华等7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案在通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该案是通城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通城法院审理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被告人吴邦华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9年被假释回到通城后,开始纠集家族成员何武山、何东、何少基、何曾、何健及有犯罪前科的葛依等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不断扩大影响力,逐渐形成了以吴邦华为首要分子,何武山、何东、葛依、何少基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在被告人吴邦华的领导下,该团伙常年盘踞在麦市镇一带,有组织地通过威胁、恐吓、滋扰、殴打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该团伙倚仗家族势力为非作恶,强拿硬要公私财物,致使2人轻伤和4人轻微伤,引起麦市区域群众心理恐慌,严重破坏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讯问、发问,法庭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辩护人围绕被告人是否构成涉恶势力犯罪发表了辩论意见,法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
法庭辩论结束后,7名被告人依次进行了最后陈述。鉴于该案案情较为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将择期宣判。
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4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