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法院:吴敬梓等11人涉恶案今日公审

2018-12-06 09:52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12月5日,通山县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审理吴敬梓等11人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赌博等恶势力犯罪一案,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通山法院审理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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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敬梓刑满释放后,网罗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及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跟随其从事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吴敬梓为首要分子,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治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赌博罪追究吴敬梓等11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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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由通山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王斌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高金海,刘东升及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3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11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讯问、发问。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庭审预计将持续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