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桂乡·案例发布丨咸宁法院发布治理欠薪执行典型案例

2026-01-22 16:24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111

治理欠薪工作,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大局稳定,咸宁法院发布治理欠薪执行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虽标的额不高,但案件执行直接关乎农民工及其背后家庭的生计,深刻诠释了 “小标的・大民生” 的内涵,充分彰显了法院重拳整治、根治欠薪的坚定决心和实际成效。

 

案例一

强制执行稳民生、保就业,善意文明显担当、优营商

——申请执行人龚某波等18人与被执行人诗某科技有限公司系列劳动争议案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龚某波等18人原系诗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拖欠工资38万余元,经仲裁调解后向通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立案。立案当日,执行干警即赴该公司厂房,对12台水钻磨抛机采取就地活封措施。

依据龚某波等18人申请,通山县人民法院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某莉为被执行人,并对其实施强制拘留。经查,沈某莉持有诗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系租赁案外人东某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用于经营。东某科技及其股东方某均起诉沈某莉,分别涉及供电合同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其中民间借贷案案涉欠款系沈某某为购买诗某科技的生产机器所使用,东某科技同时就查封机器的所有权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为防止沈某莉逃避执行,执行干警秉持多元解纷原则,组织龚某波等18人、诗某科技、东某科技三方举行听证,拟定出售机器清偿债务,盘活企业稳民生的执行方案,推动达成和解协议:诗某科技将全部机器设备移交东某科技,东某科技分期支付40万元至法院指定账户,专项用于支付龚某波等18人的工资;方某撤回对沈某莉的民间借贷案件起诉,东某科技结合自身用工需求,为自愿留任的工人提供工作岗位。

截至目前,东某科技已付清全部执行款项,龚某波等18人工资系列案全部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该案涉及劳务报酬、厂房租赁、民间借贷等多类纠纷,各方已进入诉讼、执行程序。通山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执行、多元解纷理念,未对案涉机器简单一拍了之,而是梳理债权债务、厘清各方诉求、寻求利益最大公约数,多方调解整合资源。不仅足额落实农民工工资、促成企业提供岗位稳就业,还帮助企业化解债务、解决纠纷,最终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例二

破解讨薪难题,工资执行到位

——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赤壁市某家私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案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吴某曾在赤壁市某家私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油漆工岗位。工作期间,公司拖欠吴某部分工资,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其缴纳社保。

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向吴某支付拖欠的工资7000元,另向吴某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2000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6000元。该公司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赤壁市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干警找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魏某。魏某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推诿,执行干警严肃告知其恶意欠薪、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若拒不支付的话将采取拘传等强制措施。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魏某当场将25000元履行完毕,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核心民生权益,该案被执行人拖欠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且拒不履行仲裁裁决,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漠视。赤壁市人民法院针对被执行人消极的履行行为,依法适用强制措施,既向企业释放了拒不履行判决将面临严厉法律制裁的明确信号,也维护了司法权威,有助于倒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主动履行法定责任,推动形成企业守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的良好法治氛围。

 

 

案例三

巧解“薪”愁护民生 跨省释法促履行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嘉鱼某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执行案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陈某等22名工人原系被执行人嘉鱼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停产后,未支付上述工人劳动报酬共计75796元。经嘉鱼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了该公司支付工资的义务,后嘉鱼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该系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案。法院经查发现,公司早已停产,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法定代表人付某因经营失败,已远赴广东省东莞市务工,案件陷入僵局。

嘉鱼县法院确立了“沟通为先、疏导为主、力促主动履行”的办案思路,通过跨省联动、法理情交融的方式,开展了一场兼具“寻人”攻坚与“攻心”释法的执行工作。立案后即启动涉民生案件快速执行机制,线上多轮网络查控、线下实地核查,全面掌握案情。经多方走访锁定被执行人付某东莞务工线索,通过数十次电话、短信、微信沟通化解其抵触心理,执行干警亲赴东莞当面释法警示,阐明拒不履行的长远不利影响。付某被法院的执着与善意打动,同意筹款解决问题。在法院组织下,付某返回嘉鱼与工人代表当面协商,将全部案款汇入法院账户,22名工人被拖欠工资得以全额、即时兑现。

 

【典型意义】

该案中,法院秉持“如我在执”的情怀、以“钉钉子”精神跨省追踪被执行人,耐心沟通破解执行难题,彰显了司法为民担当。对无逃债恶意但遇经营困境的被执行人,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沟通疏导替代简单惩戒,精准平衡执法与关怀,为其预留筹款空间。最终促成主动履约,既让工人工资全额兑现,又避免对被执行人生计造成二次伤害,实现法律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