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民的好法官—罗军

2013-04-25 16:35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咸宁日报

一心为民的好法官

——记咸宁市政法系统2012年度十大“忠诚卫士”罗军

通讯员 邱平戈 李曙明 胡美华

36岁的罗军是通城县北港人民法庭庭长。作为一名基层法官,罗军乐在调解繁杂琐事,为了群众的利益,为了基层的和谐,他甘于平凡,乐守清贫,展现出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和时代风貌,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为了和谐不怕威胁

2011年6月,北港法庭受理了一件离婚案。这是原、被告第三次上法庭了。被告是女性,她向代理人发送信息:如果哪位“法官”硬要判决离婚的话,我将用炸药包与他全家同归于尽。

这样的威胁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作为人民法庭的庭长,罗军不愿意把简单的家庭矛盾上升到社会矛盾。

为了解决纠纷,罗军主动与被告通过电话沟通,又分别与被告的七、八位直系亲属坐下来面对面地交流。案件如期开庭,罗军用质朴、亲和的语言耐心地调解,他推心置腹、语重心长的话语深深地打动了双方当事人,终于使这起矛盾激化的案件依法得以调解,避免了一起重大恶性事件的发生。事后,被告黎某紧紧地握住罗军的手,对以前过激的言行表示道歉。

为了便民不断创新

通城是一个打工大县,外出务工人员达十万之多,外出务工人员涉诉案件相对较多,打工人员难以及时到庭参加诉讼,往返费时费钱,十分不便。为了方便与当事人沟通,罗军在北港法庭创新性地尝试网络开庭,他专门申请了一个QQ号码,取名“现在开庭”,使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开庭的形式便捷地化解矛盾纠纷,节约了当事人的成本,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李某诉被告胡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起诉后,被告胡某某在外地工作,不便到庭参与诉讼。罗军大胆启用网络开庭模式,利用QQ视频聊天的方式与被告胡某某达成协议,使案件顺利调解结案。这种创新模式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法院网先后以简报、信息进行了宣传。

罗军率先用电脑记录的方式记录开庭笔录。他设计了一全套各类案件的开庭笔录的模版,发送给法庭的每一位干警,又要求将所有案卷的封面全部打印后装订成册,使案卷看上去干净整洁,全庭干警都会利用电脑起草各类法律文书……在罗军的带领下,通城法院的其他庭室也纷纷效仿。

为了公平不辞劳苦

部分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案情繁杂,容易引起激化,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在审理过程中,罗军充分发挥基层工作经验优势,始终把调解作为工作重点,把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着力点,真正从根源上化解诉讼纷争,着眼于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解决后顾之忧。

在审理胡某与袁某生命权纠纷一案中,由于胡某借用袁某的摩托车驾驶时不幸身亡,胡某的家人以袁某擅自出借摩托车为由,要求袁某承担责任,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袁某则以自己家中财物被毁,自己的身体也受到伤害为由拒绝赔偿。案件受理当日,原告及其亲属又纠集了数十人在被告家静坐。罗军闻讯后,立即带领全庭干警奔赴现场,严厉地批评了原告聚众闹事的行为,要求原告派出代表参与调解。

在罗军耐心细致的协调下,袁某接受了胡某和闹事亲属的道歉,并当即履行了赔偿义务。一场矛盾尖锐的纠纷在受理案件的当天就得到了化解。

案件审结后,罗军又主动去省人民医院请求医院免掉原告部分费用。先后跑了三次,医院为原告减轻了3万元的负担……

罗军所承办的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有231件,经调解后主动撤诉的38件,调解、撤诉率达89%。

(原载2013年4月12日《咸宁日报》第7版“法治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