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

通城法院:节日抓“老赖”不放松

2017-06-08 11:28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端午节期间,通城县法院执行局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

 “我们从菜市场出发,到南山,再到马港,大家出发!” 5月27日早上六时,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吴强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立即赶往马港镇。

交通肇事司机魏某在案发后为躲避赔偿责任,长期在外不回家,执行干警上门十多次总不见人影,这次又扑空。

虽然开始并不顺利,但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隽水菜市场,执行干警找到了2011年一桩涉及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樊某某,现场沟通时,遭到其抵抗,在沟通无果后,执行干警依法将其带至法院羁押。

据了解,此案第二被告樊某某与第一被告胡某某系亲戚关系,樊某某将自家房屋建设承包给胡某某,2011年12月,原告黎某在被告樊某某家做小工时,不慎从三楼脚手架摔落造成九级伤残。后经县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由第一被告胡某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3080.6元,第二被告樊某某负连带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行负担。判决生效后,被告一共出具7千余元,余款一直拒不履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县人民法院对第一被告实施拘留。第二被告樊某某也拒不履行,他认为自己已与胡某某签订了住房建设施工协议书,应由胡某某负本案主要责任,但胡某某由于新发交通事故,长期在医院治疗,已无力履行赔偿义务,只能由负责连带赔偿责任的樊某某履行赔偿义务。

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说服下,樊某某与申请执行人就赔偿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承诺在端午节全部履行到位。

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该院执行干警通过精心布署,周密安排,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并采取主动出击,“地毯式”搜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撒网式”寻找被执行人下落等方式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力打击了“老赖”们的侥幸心理,彰显了法律威严,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