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法院系统 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面试公告

2020-08-24 11:03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根据《咸宁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公告》和有关规定,咸宁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竞争比例

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降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120101岗位、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120201岗位、赤壁市人民法院120301岗位、嘉鱼县人民法院120401岗位、通山县人民法院120701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员竞争比例为1:2。

二、核减职位计划

因部分招聘岗位未达到招聘计划与报考人员竞争比例,需核减部分招聘计划,具体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120101岗位核减3名招聘计划、120102岗位核减8名招聘计划、120103岗位核减5名招聘计划、120104岗位核减4名招聘计划、12105岗位核减4名招聘计划、120107岗位核减2名招聘计划,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120201岗位核减7名招聘计划,赤壁市人民法院120301岗位核减2名招聘计划。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0年9月3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至面试结束。  

(二)面试地点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市咸安区横温路职教城内)。

(三)面试人员

详见附件《咸宁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方式

1.面试2道题,答题时间共计7分钟。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

3.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在同一考场、使用一套面试题本进行面试。

(五)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三者缺一不可),于9月3日上午7:30以前到面试地点报到。

2.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身份信息无误后,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3.面试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统一抽签决定考试顺序。工作人员按面试考生抽签顺序依次引导考生到指定考场进行面试。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家庭人员的姓名及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报名序号、籍贯等身份信息。如有违反者当即取消考试资格。

5.面试使用普通话作答。每次回答完考官的问题时,请说“回答完毕”。回答完全部考题后,需等候宣布本人面试成绩。

6.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候考期间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等候面试时需暂时离开候考区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7.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左右,考生可访问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综合成绩及排名。

 

咸宁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考试面试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