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25年9月16日9时00分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罪犯童少冬、易以仁、毛建勇、王治家、乐建祥、涂昊、王楚文、肖经秦、朱恒减刑、假释九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