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印章漫谈

2015-07-09 11:36
来源: 2014年7月4日《人民法院报》
作者: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吴荣鹏

题记:法官必须秉承着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担当精神,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用公众能够看得明白并能接受的方式说理,将每一份裁判文书都打造成结构完整、能反映诉讼活动全貌、语言文字规范流畅、表达准确、有很强说理性的精品裁判文书,让每一个受众都感受到盖有鲜红的法院印章的裁判文书背后所承载的公平正义。

 

印章,是权力的象征。我国使用印章的历史悠久,自秦统一六国后,皇帝的印章称之为“玺”,官府所用印章称之为“印”。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仍在延续着这种传统,大到国家机关,小到企业或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印章,在众多形形色色的印章中,人民法院的印章又别具一格。人民法院的印章呈圆形状,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人民法院法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辅之以红色印泥,加盖于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上,光彩夺目,正气凌然。细细品之,其所承载的多重意蕴令人深思。

对于国家而言,法院的印章承载了“法治”这一国家价值追求。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法院通过运用法律来调节国家和个人、国家与社会、个人与社会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修正受损的社会关系,确保国家和社会各项事业得以正常运转和发展。法院为修正受损社会关系所制作出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并不自然的发生效力,而是要在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后才能生效,加盖法院的印章是法院修正受损社会关系行为的生效要件之一。国家通过法院运用法律来调处社会矛盾、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并通过加盖法院印章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向社会公众予以宣示,表明国家选择法治而非人治或强权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手段和价值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讲,法院印章承载着“法治”这一国家价值追求。

对于社会公众而言,法院印章代表了权威和公信,加盖法院印章的法律文书所承载的内容对社会公众的言行具有约束力。首先,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院的审判权来源于人民,其本质是人民的权力,因而作为法院审判权象征的法院印章所承载的权力是人民所赋予,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其权威性自然能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其次,法院审判活动的专业性、中立性生成了司法公信,法院印章因传导此种公信而被社会公众予以认可,具有权威性。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等划分纠纷主体间权利义务的裁断结论是在充分查明客观事实和准确运用法律的基础上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并辅之以公平、正义等价值内核而作出。因此,法院此种专业、中立、客观、准确的审判活动经过长期积累沉淀而在公众心目中形成一种“法院可信”的公信力品质,正是这种公信力品质使得法院印章成为一种权威和公信的象征为公众所认可、追寻。

对于当事人而言,法院印章代表了其对公平、正义等价值的追求和期许。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频发,难免有人的权益会遭到来自他人、社会乃至于国家的侵害。当有人的权益遭到刑事犯罪的侵害时,法院会以加盖法院印章的刑事判决书对犯罪人科处包括自由刑、财产刑乃至生命刑在内的刑罚,为受害方主持正义;当有人的权益遭到政府机构等国家机关的侵害时,受害人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公正的裁判,此时加盖于法院裁判文书中的法院印章彰显了一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追求,哪怕是强大的国家机器也不能随意侵害个人的权益……因此,无论是在刑事、行政还是民事案件中,加盖法院印章的载有实体权利义务内容的裁判文书对于当事人而言是维护他们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利器,鲜艳夺目、端庄严肃的法院印章便成为他们对公平正义的一种追求和期许。

对于法官而言,法院印章意味着责任与担当。法官依据法律进行的审判活动在本质上是对因犯罪行为而破坏的社会关系进行修复和对发生争议的国家与个人、社会与个人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厘清和划分,其记载于裁判文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乃至每一个标点都可能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而这些裁判文书均会加盖法院印章作为一种国家行为而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因此,法官必须秉承着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担当精神,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用公众能够看得明白并能接受的方式说理,将每一份裁判文书都打造成结构完整、能反映诉讼活动全貌、语言文字规范流畅、表达准确、有很强说理性的精品裁判文书,让每一个受众都感受到盖有鲜红的法院印章的裁判文书背后所承载的公平正义。

综上所述,法院印章对于国家、公众、当事人、法官都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在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上加盖法院印章看起来是一件很平凡的事情,但它体现着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实际并不平凡。在实践中有一些法官并不重视这一点,对加盖法院印章缺乏严肃的态度,有些是印章盖的不正,国徽歪斜于法律文书之上,很不严肃;有些是加盖印章不明,看不出印章中有国徽;有的国徽不够清晰,甚至看不出是哪个法院的印章,这与工作作风马虎、加盖印章用力不均大有关系。1982年《人民司法》第一期刊载了戴有庸先生《使用法院印章小议》一文提出了使用法院印章应注意的几点事项,笔者在此予以重述,以期对正确、精准使用法院印章有所裨益:一、印章要清洁。一定时候用汽油或煤油洗刷去污。二、印泥要适量。如以丝棉或海绵为原料的,要用易渗透的纤维而且不易脱落的布包扎缝合。三、盖印要垫软质纸张或者较软的橡皮。四、工作要认真。加盖印章必须端正,用力必须均匀。五、印与文字要紧靠,距离切不可太大,避免为坏人所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