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法院“四个一”举措 真抓司法公开见成效

2013-03-26 10:04
来源: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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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通山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公开举措,规范司法行为,增进了基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知和认同,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近三年来,年均结案率达96%以上,息诉服判率达90%,案件回访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2012年度被省高院评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规范一个窗口。大力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设置了“导诉台”提供诉讼引导、咨询调解、释法答疑等服务;便民服务台上放置诉讼指南、风险提示及常用诉讼文书样本;墙上张贴各类案件受理范围、诉讼费用收取标准、案件办理流程等相关规定;坚持院领导信访接待和首问负责制,2012年接待群众来访469人次,实现了群众信访“零距离”,成为沟通群众、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是强化一张网络。高度重视网站建设,依托门户网站促进司法公开和便民利民。开设了司法为民、电子送达、执行动态等12个栏目,及时上传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曝光“老赖”名单,公告听证、评估、拍卖程序,加强群众对审判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开通了院长信箱、投诉信箱、法院微博,加强与网民互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为当事人提供查询案件信息等全面、便捷的诉讼服务。三年来,通山法院网站浏览量逾2万余人次,2012年回复办结人民群众通过电子信箱反映的诉求28件,受到群众的好评。

三是建好一本台账。充分发挥宣传专栏、电子屏幕和门户网站三平台同步运行的作用,将排期开庭、送达公告、文书上网、执行日志等内容的更新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公开事项制定相关表册,建好司法公开管理台账,不定期对台账进行抽查、通报,强化司法公开过程监督。

四是完善一套制度。该院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司法公开细则,抽调政治处、监察室、审管办、研究室等部门干警,经常性督导司法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长效机制。把司法公开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围绕司法公开修改完善审判管理制度,新出台司法公开专项考评细则、责任追究和举报投诉机制,确保司法公开工作有序、长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