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用心的人
---读罗军先生的《法官日记》有感
通城法院 汪 涛
一
我也许算得上是较早接触罗军《法官日记》的人了,因为工作的缘故,我很早就加了他的QQ,空闲之余,偶尔也逛逛空间,浏览浏览好友的最新动态。
那是2011年6月10日晚,我照例坐在电脑前,随意在空间里游荡,“罗军发表法官日记”几个字一下跃入眼帘,这是我首次接触罗军的法官日记,我随意点击“详情”进入,“中午的太阳毒得很,汽车的轮胎居然爆了,烈日下,汗水把衣服洗了一遍”,我眼球突然一亮,感到罗军真是个诙谐幽默的人,他把当时自己无助的心情转化成了优美的文字,着着实实让我惊叹了一回,再往下看,“这是原被告第三次上法庭了……被告向我发送信息:如果那位“法官”硬要判决离婚的话,将用炸药包与他全家同归于尽……最终还是要回到社会问题上来了……我们这些基层法官夹在激愤的当事人中,若严格的执行法律,又势必将矛盾激发……这些纠结何以解开”。我感到了他的无奈,我也曾是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也曾接触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我也被某些当事人缠过、恐吓过,对罗军当时的心理可以说是感同身受。可我,由于懒散,竟然对这些想法搁置不理。与我相比,罗军可就用心多了,他不但看到了这些问题,而且还在思考着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我马上跟帖:有一名法学教授说过,法官词典里没有“平静、舒心”,有的只是“烦心、压力”。有报道说南京有位女法官因当事人无休止纠缠而不堪重负,被当事人逼疯.....个人甚或小范围的力量是有限的,高层应引起重视了,法官的履职安全、履职保障,迫切需要摆上有关议事日程,果如此,则是我们法官这个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福音!---个人想法,与罗军先生商榷。
二
系统接触罗军的法官日记,是一年后的事了,罗军先生思潮涌动,一发不可收拾,连续写下了法官日记(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也是肖院长慧眼识英才,在一次闲谈中提及罗军的《法官日记》,他非常感兴趣,要我立即整理送他一份,他一一过目,亲自挑选四篇日记,并批示:罗军同志是在用心做法官,他的做人、做事的品格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和思考,要求我编发《法院工作简报》,并加编者按。我不得不对法官日记重新审视,重新一一拜读:《法官日记》中有对办案过程的记录、办案心得,有对社会现象的深度思考、对某些事物的无奈,处处无不显示其用心之真,无不显现他对法官事业的热爱,我的心灵被深深震憾,经与谭小军副院长斟酌,加了这样一个编者按:在这个被物质和浮躁充斥的世界,还有这样一些人,他们能够把工作当事业,不为名利,不为谋生,只为热爱和理想,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年仅35岁的罗军同志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了办案过程的酸甜苦辣和对社会、人生、工作和职业的思考。并迅速以《简报》的形式向市中院、省高院报送。《简报》编发后,法院党组作出决议:要求全院干警以罗军同志为榜样,围绕他的《法官日记》就如何用心当好法官、争创新业绩进行学习和讨论。
三
再读罗军的《法官日记》,是今年8月份以后的事了,8月21日,我参加了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座谈会,会上,我得知罗军的《法官日记》被省法院机关刊物长篇登载,省院研究室陈旗主任在会上也多次提到罗军撰写的《法官日记》,给予了高度肯定。可以说,在那么高规格、大范围的会议上,能得到省院领导的肯定,在省院机关刊物能有那么长的篇幅,说明罗军的《法官日记》一定是别具一格的、是独出心裁的、是能作为榜样的,为此,那次会议我也感到无限荣光。8月27日,县委副书记刘明灯同志参加我院的干警大会,按照肖院长的要求,我给他准备了一份《法官日记》,刘书记对罗军的《法官日记》很感兴趣,当得知法院准备将干警撰写的读《法官日记》心得体会编撰成册时,刘书记要求法院要与各政法部门联系,将全县政法系统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结集出版,并饶有兴趣主动要求为书作序。我不得不又一次对《法官日记》刮目相看了,作为一名县委副书记,在我们这个小县城、对我们这些普通法官来说,可能算得上是“大官”了,可他在万忙之中,竟然要抽出时间亲自为部门小册子出版作序,其用意之深,其影响之远,可能远远超过了《法官日记》本身的含义了。我猜想,刘书记之所以如此,可能就是要在全县树立一股正气,一个风向标,一种价值观。
心里不禁感慨:如今总听人抱怨事情难做,工作难开展,总怨没有遇上伯乐,但他对待工作的态度呢?他果真把工作当事业了吗?
与其怨天忧人,不如脚踏实地!
路在脚下,是金子总有发光的时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