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2026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报名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6-07-22 10:20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707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与考评暂行办法(试行)》《关于编制2026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通知》等要求,现就编制2026年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以及提供企业重整服务的管理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

原已入选《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各级管理人,有意加入《2026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均需重新报名。本院择优入选并评定相应等级(一级管理人由本院择优推荐报省院评审)。

二、申报条件

参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2026年全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详见附件1”)有关内容执行。

三、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申报机构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须客观真实,并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2026年全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中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申报一级破产管理人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对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将不予接收;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处理。

四、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1.申报方式:自愿申报,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31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3.报名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号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8室。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周昕堯 0715-8158682

 

附件:

1.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2026年全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2.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6年破产案件管理人机构报名登记表(律师事务所)

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6年破产案件管理人机构报名登记表(会计师事务所)

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6年破产案件管理人机构报名登记表(破产清算公司及其他提供企业重整服务的管理咨询公司)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版


附件1 关于编制2026年全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docx

附件2-5.docx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