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2019-12-13 08:26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2019年嘉鱼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来看看他们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分别做了哪些事。

嘉鱼县人民法院,荣获各类荣誉:

★ 2014年11月,嘉鱼县人民法院被湖北省委省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

★ 2015年12月,嘉鱼县人民法院被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 2017年1月,嘉鱼县人民法院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先进法院”;

★ 2017年12月,嘉鱼县人民法院被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 2018年5月,嘉鱼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中共湖北省委授予“全省政法队伍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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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嘉鱼法院在受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中,特别注重对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坚持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审理。

对涉案妇女儿童实行庭前诉讼指导、诉讼全程耐心答复、判后答疑等,加强与青、妇、残、劳动等相关部门的横向联合,引导和帮助妇女儿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为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诉讼费减、免、缓等司法救助。

民事审判中,嘉鱼法院依法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侵权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实行妇女儿童适当照顾和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涉及未成年人身体因侵权、意外导致残疾的案件,适当提高未成年被害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对抚养费纠纷案件本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尽可能促成调解,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条件。刑事审判处理未成年案件中,最大限度地彰显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司法理念,从严从快惩处侵犯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强奸、抢劫、拐卖妇女、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等犯罪,加大对性侵未成年少女案件的惩处力度。

2019年,嘉鱼法院共计受理各类婚姻家庭案件291件,其中主要类型有:离婚纠纷226件、离婚后财产纠纷5件,审结222件,调撤率为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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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法院每年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回访帮教、送法进校园等活动,通过面对面耐心解答妇女群众、在校学生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和疑惑,及早发现不稳定因素,早排查早化解,避免发生侵害妇女儿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