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召开

2019-12-04 09:38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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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在市公安局召开。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院分管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咸宁日报、咸宁广播电视台、楚天都市报等省、市主流媒体应邀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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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汪波在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和“打财断血”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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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对黑恶势力犯罪掀起强大攻势,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咸宁法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数位列全省第一,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先进单位”。

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1件152人,二审审结11件96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36人,占23.68%,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重刑率为46.9%,汪维、阮建国、黄大洋等“黑老大”均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

咸宁两级法院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审理绿色通道,调配精干力量审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优先立案、快审、快判、快执,基层法院一审涉黑涉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67天,二审平均审理周期36天。

坚决打财断血,凝聚强大合力

咸宁法院始终将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综合运用追缴、没收、财产刑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全市法院已审结的涉黑涉案件中,判处黑财总额2188万余元,黑财执行到位金额1303.72万元,对全部的组织、领导者依法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均被判处罚金,对60名参加者共处罚金354.2万元,对涉案财物,均判决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全市法院将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配合,全面收集涉案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等有关证据,就后期涉案财产的处置提前做好预案,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确保庭审可以认定、财产可以判决,坚持审执对接,保证执行效果,确保“打财断血”取得实效。

今年是专项斗争开展的第二年,也是攻坚之年,阶段性目标要从“一年打击遏制”转为“两年深挖根治”,审判任务更为艰巨。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推动,努力提升办案质效,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切实保障人民安宁,着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掘进,为平安咸宁和法治咸宁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