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分居一朝和解 法官倾心社会和谐

2012-03-08 10:36
来源: 本院
作者: 咸宁市中院

 

近日,通城县法院北港法庭将一起分居十余年的离婚案件调解和好,双方握手言欢,从而预防了流血事件的发生,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称赞。
原告胡某与被告邓某于上世纪90年代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属事实婚姻。1998年,双方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原告胡某一气之下外出打工长期不归,被告一度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成天沉湎于牌赌博不务正业,小孩长期依靠外婆抚养生活,夫妻双方感情走向破裂边缘。2012年元月,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通城县法院北港法庭受理此案后,在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邓某恼羞成怒,叫嚣扬言若法院判决离婚就要与法官拼命,并要杀掉胡某。面对情绪激动的邓某,案件承办法官罗军首先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严正指出邓某的错误行为,并适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缓和恶劣情绪,邓某的激动情绪逐渐趋于稳定,并承诺按时到庭。开庭时,通过庭审调查,罗法官发现原、被告未进行结婚登记的事实,依照相关司法解释,此案若不能调解和好,法庭只能依法判决离婚。但是按邓某的个性,在没有完全作通邓某思想工作的前提下贸然下判,很有可能导致极端流血事件发生,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为此,承办法官当即决定休庭,先行进入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胡某的离婚态度极为坚决,而邓某则不时对胡某进行言语威胁,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僵持中,一个细微动作被罗法官发现了。旁听人员中,一年长男子不时帮胡某擦眼泪,并小声安慰胡某,罗法官询问他们的关系,原来这是胡某的胞兄,罗法官决定分开做工作,了解到胡某的一家人并不希望胡某离婚,罗法官决定向其亲属借力,动员胡某的亲属协助做思想工作,劝告胡某珍惜已经缔结了十多年的婚姻,若邓某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可以要求其改正,求同存异把家庭稳定、和睦放在首位,经过耐心细致的劝导,胡某思想上终于有所松动。尔后,罗法官趁热打铁对邓某脾气暴躁、牌赌博不务正业的行为提出严厉的批评和教育,规劝邓某当面向胡某承认错误,并要求其当着胡某的面对今后如何开辟新的生活作出承诺和保证。
法官倾心开展能动司法,尽力修补调和婚姻纠纷,使一场剑拔弩张看似激烈的家庭干戈就此化为玉帛。
这一天,阴霾了多日的天气开始晴朗,阳光洒在法庭大门的国徽上,显得那么庄严,那么肃穆。而庭内,法官们又开始了新的忙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