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法院执行人员通过邀请当事人亲属协助做疏导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依约履行,圆满执结一起久拖未决十余年的执行积案。
申请执行人汪某与被执行人金某2004年7月合伙承包金城煤矿,2005年7月汪某退伙。双方结算后,金某拖欠汪某4万元未还,汪某提起诉讼。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因金某沉迷赌博,负债沉重,长年在外躲债,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直无法执结,汪某颇有怨言。
执行人员在多方调查中了解到金某所在村的党支部书记是金某外甥,遂找到该村支部书记帮忙寻找金某下落,该村支部书记被法院执行干警执着精神所感动,表示将想方设法找到金某,并承诺尽力帮助金某履行还款义务。金某在该村支部书记的反复劝导下,主动到法院找执行干警,说明自己目前确无履行能力,其外甥答应借给他的钱尚不够履行全部债务,希望汪某能够放弃部分权利双方一次性结清。经过一番努力,但汪某仍不同意放弃权利。执行干警了解到汪某的儿子受委托办理申请执行事宜,汪某的儿子也是政法干警,执行干警及时与汪某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取得联系,向汪某儿子说明被执行人金某目前的处境和财产状况,通过汪某儿子帮助做其父亲的劝导工作,法院执行干警最终主持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金某一次性支付2.2万元给汪某,双方了结债权债务,并当场履行完毕。这起纠缠多年的执行积案,终于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