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4日,咸宁中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会议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湖北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陈明吾作专题辅导报告。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锋主持会议,咸宁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陈明吾同志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会议概况、“十四五”交出的优异答卷、“十五五”擘画的未来蓝图、学习贯彻精神的实践路径四个方面,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宣讲解读和专业辅导。宣讲报告站位高远、脉络清晰、论述精辟,对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全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会议强调,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要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发展大局中系统谋划,找准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切入点与落脚点,以创新思维和扎实举措,持续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争先进位、走在前列。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推进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工作,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咸宁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