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一再失信 看!法院这样震慑他

2018-08-09 10:49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太感谢你了法官,你们办事效率真是太快了,是实实在在为当事人着想的好法官。”8月6日,申请人吴某收到被执行人王某当场转账付清的货款后,激动得握着执行干警赵道平的手不停道谢。

2014年,原告武汉乐清物资有限公司(化名)向被告浩宇公司(化名)提供消防器材。截止2015年10月,经双方结算确认,浩宇公司下欠乐清公司货款合计7.8万元。浩宇公司向乐清公司出具了《还款计划》,王某作为浩宇公司负责人捺手印确认。然而事后浩宇公司并未按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反而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乐清公司遂诉至咸安区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浩宇公司偿还全部货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赵道平依法向浩宇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浩宇公司均置之不理。执行干警遂将该公司账户进行冻结,并限制高消费。

迫于压力,王某当即来到法院要求与乐清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进行协调,提出待手头宽裕以后再偿还欠款,要求法院先解除限高令。由于浩宇公司此前一再失信,为打消其侥幸心理,执行干警首先对其宣传有关法律,随后告知王某如果再不还款,法院将把公司及其个人列入失信黑名单,一旦上了黑名单,那么将会对该公司的信誉造成影响。

考虑到再不还款将对公司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王某当即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吴某还清了全部欠款,该案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