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怀敬畏行自恭

2012-02-17 10:34
来源: 本院
作者: 咸宁市中院

   

陈水林
新年伊始,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同志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语重心长告诫法官常怀敬畏之心。一句朴实无华、平和淡然的话语,犹如一石激起千重浪,时刻拍打着我们的心灵。
敬畏是个永恒的哲学命题和人生智慧。所谓敬畏,就是个人对某个客体保持的一种敬仰、尊重、畏惧。敬,源于自然和社会;畏,发自人性和天体。康德说:“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越来越历久弥新,它们一个是我们头上浩瀚的星空,另一个是我们心中的道德法律。”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老子也说:“人之所畏,不可不畏。”明代著名学者方孝儒说:“有所畏者,其家必齐;无所畏者,必怠其睽。”2008年9月,中共中央组织部长李源朝强调:“一要敬畏历史,使自己的工作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二要敬畏百姓,让自己做的事情对得起养育我们的人民;三要敬畏人生,将来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感到后悔。”提醒大家有所畏惧,严以律己,谨慎从事,切不可忘乎所以,为所欲为。司马迁因为敬畏历史,所以写出了《史记》;李世民敬畏魏征的监督批评,才成为“千古一帝”。古今中外诸多学者都说过,抑制邪恶的真正力量是恐惧,而不是空泛的仁慈。
遗憾的是,在物质文明高速发展的今天,人的敬畏品质正在弱化、变异;敬畏的神圣性、警示性和自觉性正在缺失。有的人有了钱就忘乎所以,有了权就得意忘形;有的人为所欲为、贪赃枉法、伤天害理,丧失了对生命、道德和法律的敬畏。岂不知,今日之财,乃昔日敬天畏地、孝敬父母、尊重师长、遵守规矩而厚德载物;岂不知,今天之权柄,乃昔日遵循规律、诚信做人、勤奋干事,赢得人心拥戴;岂不知,古希腊有句名言:“神欲使之灭亡,必先使之疯狂。”
君子之心,常存敬畏;官有所畏,业有所成。我们不但要学会对伟大事物的仰望,还要学会对弱小事物的悲悯和俯首躬身。懂得爱,懂得恩慈,懂得理解,懂得宽容,懂得责任,懂得放下自身的妄念。作为法官队伍的一员,更应该心存敬畏,戒慎惊恐,修身立德,严以律己,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当前,尤其要做到四个敬畏:一是敬畏法律,令行禁止;二是敬畏百姓,为民司法;三是敬畏岗位,忠于职守;四是敬畏良知,预防悖理。同时,还要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矩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做到不交无德之友,不交无义之友,不交无耻之友。只有这样,内心自然会生养出一股浩然正气,以及庄严与崇高。
其实,世间万物无不值得我们敬畏。敬畏父母,因为父母生养了我们;敬畏老师,因为老师培育了我们;敬畏生命,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敬畏法律,因为它维护了公平正义与和谐;敬畏老黄牛,因为它甘愿奉献;敬畏荷花,因为它出淤泥而不染。由此看来,我们必须如小草敬畏大地,鱼儿敬畏江河,鸟儿敬畏天空一样,心存敬畏,志存高远。
常怀敬畏之心,是一种态度、理念、和人生智慧,关乎党性修养和作风品行。记住,心存敬畏行必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