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法院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工作

2013-03-29 14:56
来源: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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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将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纳入规范化轨道。3月26日,通城县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通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考核奖励办法》,并于同日挂牌成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配备了一名专职干警负责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务。

奖励办法规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对陪审员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一人一档,从出勤率、陪审率、工作满意度、廉洁自律、司法礼仪、保守审判秘密、参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情况等多方面对陪审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具体内容包括:陪审员每参与审理一起案件给予相应加分,无故缺席一次庭审的相应扣分;每参加一次本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给予相应加分,缺席一次相应扣分;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被评为优秀精品案件,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相应加分;各相关业务庭室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工作情况满意度给予评分;陪审员违反廉洁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相应扣分;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和执行案件,取得一定成绩的,给予相应加分和物质奖励;故意泄露审判秘密、或庭审中具损害司法礼仪行为的相应给予扣分等。

年终,通城法院将陪审员考核情况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并对排名前十名的陪审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提请人大常委会免除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