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凡岗位上展现风采

--------读罗军同志《法官日记》有感

2012-11-09 11:07

我这辈子工作岗位都贴着“平凡”的标签。20岁参军入伍,意气风发,在部队摸爬滚打一干就是十年,转业到法院工作又从最平凡的书记员干起,在最艰苦的法庭锻炼。由于法院工作性质不同,专业要求高,一切从头学起,多少有些压力和失落感。有句歌唱着“野百合也有春天”。我常常想,我的春天在哪里呢?当韶华逝云,两鬓斑白时,回望人生走过的足迹,我能无怨无愧吗?

这或许是我心中萦绕的心结,挥之不去,欲说还休。

近读罗军同志的《法官日记》,我的眼界像忽然打开了一扇窗,天遥地阔,山花烂漫,百鸟啁啾。我的心结顿时幻化成春天的野百合,也在花丛中嫣然而笑。

罗军同志虽然身居北港法庭庭长之职,但是说到底也只是一个小岗位。然而他在这个岗位上,不是去怨天尤人、浑浑噩噩,不是去颐指气使,自我膨胀,而是把这个岗位像捧在手心上的一个宝;像一个农夫对着赖以生存的土地去苦心经营。他爱庭如爱家,工作心思全部扑在上面。法庭的工作我也有体会,苦与累是家常便饭,我那时还会蹦出苦不堪言的念头,而罗军同志嚼起来格外香甜,还要把香甜的味道拿出来秀一秀。《法官日记》分明晒的是他办理每一起案件的幸福感与对社会对人生深刻的思考,真服了他。

细细想来,我也有过被当事人误解或莫名其妙的指责,我却没有他的泰然处之以及淡定的态度;我也有过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小喜悦,却没有他的锲而不舍与忘我精神;我也有过他风尘仆仆下基层、调查走访,却没有他那油然而生的自觉与自信。一切的一切,他的身上有我的影子,但我的影子没有他的鲜明、光彩夺目。

找问题、找差距,就是我读罗军同志《法官日记》的一门功课,从他的《法官日记》去探寻他的思想、情感、力量之源。从本质上来讲,罗军同志与我都在平凡的岗位上,但他能把他的工作当作一种事业来追求,而我不说也罢,相形见绌,黯然失色。记得读书的时候,有句古文记忆犹新,“挟泰山以超北海,非不为也,是不能也,为长者屈肢,非不能也,是不为也。”“不为”与“不能”之间辩证关系发人深省,在简单而朴素的道理中蕴含着人生的大学问、大智慧。

因此,我读了罗军同志的《法官日记》之后,悟出了一个常说常新、百说不厌的道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司法工作的思想基础,力量之源。有了这种思想,他就能够勇往直前、百折不挠,不断地去改进工作作风,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把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愿望与个人的事业有机结合起来。他充满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切关怀、内心认同、理解群众、帮助群众,把司法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过程,这使得他原本平凡的工作岗位不再平凡,人生价值也得到充实与升华。

一个模范就是一座指向引领的丰碑,一个榜样就是一种奋发向上的动力,学习的目的就是要完善自我,实现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一次大跨越。伟岸的身材,父母所赐,我们只能心向往之;而模范的思想与行动,后天改造,我们应当择善而从之。

   罗军同志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他的事迹象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道路,沿着这条道路,我要奋勇前进,即使在前进的道路上我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