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法院迅速执结一起提级交叉执行案件

2017-04-24 16:53
来源: 研究室
作者: 研究室    浏览: 677

4月11日上午,被执行人咸安区某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雷某主动到崇阳县法院,在该院的主持下与申请执行人吴某、张某达成和解协议,当天下午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将执行款54861元和执行费361元汇款到崇阳县法院账户。一起长达16年的未执行案件,经提级交叉执行后,仅历时16天迅速执结。

经查,吴某、张某与咸安区花岗石厂、咸安区煤化局合伙经营纠纷一案,2000年7月10日咸安区法院作出的再审判决生效后,咸安区煤化局几经兼并重组,组建后的公司最后更名为咸安区某行业协会。咸安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裁定变更咸安区某行业协会为本案被执行人,并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该行业协会一直未按和解协议履行。2017年3月22日,市中院裁定提级交叉指定崇阳县法院执行。崇阳县法院3月27日受理后,立即向咸安区某行业协会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找到其法定代表人雷某要求限期履行。因咸安区某行业协会拒不在指定期间内申报财产,崇阳县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告知法定代表人雷某拟对其作出罚款决定。在崇阳县法院凌厉的攻势下,被执行人咸安区某行业协会与申请执行人吴某、张某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