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法院重拳出击 聚焦“三类案件”专项执行

2019-11-05 08:53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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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咸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暨“三类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动员部署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到会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何炳南,执行局长赵志刚,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及市中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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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回顾今年以来的执行工作情况,对下一阶段开展“三类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会议宣布,自即日起,开展为期80天的“三类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三类案件是指今年来未执结涉民生案件、民营企业债权和涉金额案件。集中行动期间,全市法院将充分发挥执行联合惩戒威慑机制作用,整合人力、物力,上下联动、重拳出击,对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或虚假申报的,采取“四个一律”措施,即: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律予以司法拘留、一律限制高消费、一律限制出境。对有履行能力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加大惩戒力度,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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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何炳南同志通报了全市法院1-10月份执行质效情况,要求各法院要认真对照通报中指出的各类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找准原因,制定相应措施,迅速予以整改。赵志刚同志就开展“三类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进行部署安排,各基层法院院长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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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贵武同志指出,新时代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面对日益繁重的执行工作任务,我们要坚定做好执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全力执行攻坚。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执行工作现状。近年来,全市法院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实现了全市法院整体通过了第三方评估的工作目标。但是我们干劲不能松,要认真学习贯彻近期省高院约谈会议精神,正视问题,找准方向,坚定做好执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打好执行这场硬仗。

二要坚持党委领导,着力健全执行工作机制。这是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是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的需要,是抓实“规范执行年”活动的需要,是发挥绩效考核机制引导作用的需要。要切实健全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要坚持勇于攻坚,始终保持执行高压态势。要落实领导责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配强执行队伍,优化执行队伍结构;强化协作攻坚,健全联动机制建设;拓展执行措施,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始终保持执行高压态势。

四要坚持严管厚爱,牢固树立公正清廉意识。要抓实教育培训、作风建设、警示教育、款物管理、文化涵养等。今年省高院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咸宁两级法院每一位干警在行使执行权时要做到公正廉洁,以良好作风树立执行法官的优良形象。

五要坚持突出重点,着力从六个方面推进下阶段工作。一是抓紧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动摇。二是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不动摇。三是提升执行指挥中心中枢作用不动摇。四是加大力度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不动摇。五是强化责任担当服务大局不动摇。六是坚持执行队伍严管厚爱不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