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与自己在相似岗位上的的干部今天坐在被告席上,对我内心的触动很大......”谈起庭审,一位前来旁听的干部面色凝重。
5月10日上午9时,赤壁法院召开刑事庭审实质化示范庭,与赤壁纪委联合组织赤壁财政系统及各乡镇办事处分管财务的干部走进庭审现场,旁听一起贪污公款案,把“庭审现场”当成“教育课堂”,“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以案说纪释法、以审醒人促廉。
全体起立,审判长宣读法庭纪律
案情回顾
被告人周某在担任赤壁市茶庵岭镇财经所副主任兼预算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与辖区内相关村委会人员勾结,通过先将公款拨付到村,再让村返款的方式,先后6次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64000元,周某个人分得人民币54000元。
公诉机关这样说······
被告人周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被告周某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退还赃款后自己的内心终于不再担惊受怕,只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今后一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挽回对财政系统、乡镇、家庭和个人的损失,重塑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
在最后陈述时,周某一度哽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在亲历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亲眼目睹被告人的痛苦忏悔后,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这种“零距离”、面对面的廉政警示教育,让人震撼。
旁听庭审
“今天旁听了赤壁法院公开审理周某贪污公款案,我们都感到非常痛心,心情都非常沉重。聪明的头脑不如清醒的头脑。”一名参加旁听的干部深有感触并表示,作为国家干部要以此为戒,警钟长鸣,守住底线,不拿公家、群众一丝一毫,多为群众谋发展、办实事。
赤壁法院纪检监察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危害严重,周某一案在近期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警示意义,赤壁纪委与法院以“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为契机,联合开展的这场“庭审警示教育课”,安排干部进行旁听,就是要通过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