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中院党组(扩大)会议部署启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2026-03-02 14:52
来源: 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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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咸宁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省委、市委和省法院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法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具体举措。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是密切党群关系、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扎实抓好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切实增强开展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扎实推动学习教育重点任务走深走实。要深刻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紧扣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重点任务。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坚持把握重点学、丰富载体学、注重效果学。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建立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实。注重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好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坚持开门搞教育,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学习教育有力有序开展、取得扎实成效。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学习教育与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结合起来,把正确政绩观贯穿人民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注重工作实效,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把学习教育激发出来的精气神转化为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以正确政绩观校准司法方向、锤炼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效能,努力以学习教育成效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咸宁中院院领导、全院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