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2018-05-07 10:30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65年,下辖咸安区、赤壁市、嘉鱼县、通山县、崇阳县、通城县6个基层人民法院,36个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现有工作人员(中央政法编)583人(含员额法官 237人),其中市中院111人(含员额法官46人),基层法院472人(含员额法官191人),年均审执各类案件4万余件。2013年以来,咸宁中院先后承办了刘汉、刘维等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即“1·10”专案),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受贿、滥用职权案,黄文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等一系列重大专案,先后被中央政法委授予“模范公务员集体”,被湖北省委、省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1·10”专案办案团队入选“CCTV2014年度法治人物”。市中院汪波同志入选“改革开放40周年全国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和“咸宁建市20周年杰出贡献人物”。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做法入选2020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十大创新案例和“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十大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