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其中,湖北省共有5家法庭入选,咸宁市崇阳县人民法院白霓人民法庭位列其中。
白霓法庭何以能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一起来看看他们的做法。
白霓法庭位于咸宁市崇阳县白霓镇,现辖3个乡镇、56个村、2个社区,辖区常住人口13.2万人。法庭配备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2名,办案团队平均年龄33.7岁,年均收案430件以上。作为综合性人民法庭,主动融入辖区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有效促推文明乡村、和谐家庭法治化建设,工作做法多次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推介。

做法经验
坚持党建引领,打造“堡垒型”人民法庭。白霓法庭于2024年成立党支部,与乡镇党委建立双向沟通机制,邀请乡镇党委书记走进法庭讲党课3次,参加乡镇党委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46次。打造“霓香夜学”讲堂,带动辖区71名党员采取“村湾夜话”“法治夜校”等形式,开展普法志愿活动、送法进校园进社区400余次,收集群众意见83条,搭建服务基层治理和辖区群众的“连心桥”。
狠抓执法办案,打造“高效型”人民法庭。建立法庭直接立案机制,无一起不立案投诉。注重矛盾实质性化解,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实施审后跟进,积极督促自动履行、关注问题家庭、帮助困难家庭,杜绝判后衍生矛盾。发挥典型案例引领作用,5个案例先后入选最高法院、湖北高院典型案例。
深化非诉解纷,打造“服务型”人民法庭。打造“云端解纷”快车道,提供上门司法确认服务40次。推动白霓镇人大主席团出台《关于促进白霓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决定》,凝聚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合力。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参与诉讼调解等方式,对78名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综合能力。设立家事调解室,将村(社区)妇女主任纳入家事调解员序列,成功化解家庭纠纷141起。
融入基层治理,打造“治理型”人民法庭。与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机关、村(社区)建立常态解纷机制。分析辖区纠纷类型及趋势,向党委政府通报成讼情况,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对潜在风险问题及时提出防控预案。近三年,辖区未发生涉诉群体性事件及重大敏感“民转刑”案件。助推平安家庭建设,法庭案例入选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供立法建议7次。
践行司法为民,打造“窗口型”人民法庭。落实在线诉讼规则,运用在线平台提供跨域诉讼服务,辖区综治中心及村(居)委会接入“乡村e法官”在线平台。开通军人、老弱病残孕绿色服务窗口,与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常态化机制,在乡镇综治中心设立诉讼服务专门通道。设立视频调解室,线上调解300余次。
强化队伍建设,打造“强基型”人民法庭。注重法庭干警教育培训,每月开展法庭业务培训,法庭庭长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专题培训8次。注重年轻干警培养,2023年以来,2名法庭干警提拔为基层法检两院班子成员,3名法庭干警轮岗交流。
主要特点
白霓法庭紧扣辖区地域特点,坚持以“降量”“止讼”“增效”为目标,激活“户、村、镇”三级主体法治强基“内驱力”,积极构建家庭治理、家庭教育、家事调解、家风建设四层联动机制,推进“法庭前移”“法官进网”,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分层递进工作格局,实现依法治理与科学治理同频共振。
取得成效
审判质效有效提升。法庭收案数连续三年持续下降,2022年、2023、2024年同比分别下降40件、77件、9件。法庭调撤率、服判息诉率稳步上升,2024年,调撤率、服判息诉率分别为81.3%、98.9%,同比分别上升16.5个、0.7个百分点。
家事治理成效突出。法庭受理家事诉讼案件三年持续下降,2022年、2023、2024年同比分别下降13件、35件、60件,家庭教育指导机制有效运行,促进家庭和谐与乡村文明建设。
各方评价全面向好。通过多元解纷、便民服务等举措,赢得辖区群众广泛认可,多次被辖区乡镇党委评为“先进单位”,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