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咸宁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综合成绩
笔试、职业技能测试分别按40%、60%比例折算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详见《咸宁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汇总表》(附件1)。
二、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陈一品等35人入围体检。
详见《咸宁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体检、考察入围人员名单》(附件2)。
(二)体检时间
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上午8:00。
(三)体检地点
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咸宁市温泉茶花路58号(西门))
请参加体检考生于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上午7:40前到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大厅集合,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应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1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参加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保持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体检当天请空腹、禁食、勿服药(降糖药、降压药除外)。具体要求详见《体检前须知》(附件三)。
3.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佩带项链、耳环以及穿戴有金属装饰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筒靴。
4.登记时,请注明自己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体检时请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请不要随意放弃任何一项检查,以免造成漏诊。完成体检后,请将导检册交回前台,纸质版报告统一送至招聘单位。
5.体检机构收取的体检费由考生负担(体检费333元)。
6.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7.在体检结束后五日内,请暂时不要离开咸宁,保持通信畅通。五日后如未接到复检电话通知,方可离开。
8.考生体检不合格可复检一次。因复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职位空缺的,在该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三、考察
(一)考察名单
由招聘法院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2《咸宁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体检、考察入围人员名单》。
(二)注意事项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考察组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具体考察时间、方式及程序,由招聘法院及考察组另行通知考生。考察工作于2023年8月18日前完成。请相关考生保持通信畅通,按照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715-8158677,0715-8159363。
附件1:咸宁市法院2023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技能测试综合成绩.xlsx
附件2:咸宁市法院2023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体检、考察入围名单.xlsx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