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下午,原告吴某一扫愁容,手里攥着刚领到的执行款,连连感谢夸赞通山法院南林法庭法官办事效率高,立案当天就让自己拿到了欠款。
据了解,吴某是一家文印店的老板,张某是小学教师,两人均住通山县南林桥镇。2016年7月10日,张某为所在学校学生打印考试复习资料,欠下吴某5000元打印款约定10日后结账。到期后张某未偿还账款,且再次欠下打印费2000元,并口头约定10日后一并归还本息。约定期满后,吴某多次催讨无果,2017年4月,吴某将张某告上法庭。
南林法庭高金海法官了解案情后,当即找张某调查案件事实,张某承认所欠款项,却对还款之事只字不提。高法官见状笑着说:“既认账又不还钱,人家都告到法庭来,你说应该怎么办?”张某默不作声。高法官告知了全市法院开展“霹雳-2017”执行专项行动,告诫张某不要因为欠几千块钱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个人姓名和照片在宣传车滚动播出有失个人声誉,有履行能力不还钱可能还面临司法拘留等处罚措施。经协调双方当事人,吴某同意放弃200余元的利息,张某亦同意筹钱履行义务。当天下午,张某便将所欠打印款7000还给了吴某。
南林法庭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并借助开展“霹雳行动”的东风,促成一些案件当庭履行,不仅减轻当事人诉累,还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得到当事人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