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法院:这名法官花两天时间做算术题 促成当事人调解

2018-07-18 15:02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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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法官的职责就是审案子,然而咸安区法院民二庭庭长梁劲松却做起了算数。当他花两天时间把这道算数题做出来后,之前剑拔弩张的原、被告双方却同意调解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被告邓某借用咸宁诚志公司(化名)的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2013年在兴建某小区时分两次向原告胡某借款314.5万元。此后,邓某多次向胡某借款,有转账也有现金,每次借款均写了借条,几年来邓某仅支付了部分利息,本金一直未付。经多次催讨,2017年3月,双方进行核对后确认借款金额为997万元,该金额由转账、现金及应付而未付的利息三部分组成,邓某对此出具了借条,咸宁诚志公司也以借款人的身份在借条上加盖了公章。邓某承诺在今年4月10日之前偿还部分借款,然而到期后邓某仍没有依约还款,胡某遂诉至咸安区法院。

本来是一起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却涉及多笔借款、多次转条以及六次息转本,致使借款金额达到了九百多万元。被告对最终的欠款金额存在争议,认为997万元得出来的计算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对原告所主张的利息的合法性存在异议,并提起了反诉。双方各执一词,各不相让。案件承办法官梁劲松于是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对借款金额进行核对,并依照法律规定对中间息转本的过程进行重新计算。经过两天耐心细致的计算,最终确定邓某欠胡某借款本金650万元及利息,原、被告双方对此均表示认可。

正是这份计算稿,为原、被告双方的调解打下了基础,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考虑到被告目前资金困难,为便于后期执行,经过协商,原告同意对诉前保全查封的被告的土地及房屋进行解封,使被告能够对房屋进行售卖,被告也承诺每次收取购房款的60%用于偿还债务,双方握手言和,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