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团伙沿途盗窃竟然偷到嘉鱼,这次终于被抓了

2018-09-21 09:19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章某和孙某皆为仙桃人,2017年3月就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出狱后仍然不思悔改干起老本行,2人和徐某商量起合伙“做业务”弄钱。这次他们合伙租了一辆小轿车,驾车来嘉鱼一路猖狂盗窃。近日,嘉鱼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

事件还原

2016年9月2日,章某和孙某等三人意图盗窃,于是以孙某的名义在仙桃某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车,孙某就开着这辆租来的车,沿途寻找作案目标。9月6号中午11点左右,孙某将这辆车停到嘉鱼渡普口镇附近,踩点寻找作案目标。

他们发现一辆小货车车门没有关,货车副驾驶座位上还有一个小背包,见状徐某迅速下车将背包偷走,后来经过清点,背包里面有4000多元现金,价值1280元的黄金耳钉和其他证件。最后,徐某给了章某和孙某各700元“辛苦费”,其他赃款均为徐某自己所得。案发后,章某于2018年1月被抓,孙某在同年3月6号自动投案,并退还受害人6000元赃款。

嘉鱼法院认为:章某等三人结伙盗窃他人钱财,已经构成盗窃罪,章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孙某能主动投案自首,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孙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徐某另案处理)

不义之财不可取,取之必将自食恶果,章某等三人出狱后不思悔改,放纵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因小失大太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