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法院公布第五批失信被执行人名信息

2015-09-09 16:18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7731

新闻发布会现场.JPG

新闻发布会现场

(通讯员 陈继井)9月1日上午,通山县人民法院召开首场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元至七月份执行工作情况,公布了该院第五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山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有关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了发布会,来《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通山电视台等六家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会上,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军介绍了该院元至七月份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措施,新闻发言人刘晓丽、秦超还分别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两个司法解释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今年1至7月,通山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05件,执结159件,已执行到位标的2641.59万元。该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积极创新方法,强化执行措施,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注重审执协调,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劝导当事人自动履行;注重穷尽措施,充分运用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注重方法创新,通过微信等平台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营造了“诚信光荣、赖账可耻”的舆论氛围,今年2月被最高院确定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实行网络司法拍卖,以最公开透明的方式,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民生案件执行,努力做到快立快执快结。

下一步, 通山法院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严格落实最高院两个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以达到处理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坚决惩处规避执行、干预执行、消极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好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