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法院交叉执行行动再传捷报

2018-11-26 10:22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11月20日下午至22日上午,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在咸安再掀交叉执行风暴,共强制拘传失信被执行人6人,司法拘留3人。

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再度遇上“戏精”:失信被执行人万某某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时得知自己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时,以不认识字为由为难执行干警,当执行干警多次读、反复解释后,万某某又以听不明白来拖延时间、抗拒执法。现万某某已被拘留在咸安区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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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执行干警,失信被执行人吕某某起初声称没有钱,当被带至咸安区拘留所即将签字确认的那一刻,态度却发生360度大转变,表示先履行3万元,余款分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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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被执行人吕某某向申请执行人曾某某借款20万元,出具借条并约定利息。后吕某某支付利息至2017年9月,偿还本金1.7万元,剩余的本金及利息未还,曾某某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咸安区法院。2018年5月,该院经审理判决由吕某某偿还曾某某18.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吕某某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2018年7月,曾某某向咸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诸多因素,该案未能执结。2018年9月,市中院指定该案由通城县法院交叉执行。

当通城县法院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吕某某时,吕某某一直解释自己不是不想还,是真的没钱,后又与执行干警百般周旋,声称别人借了自己的钱,等别人还给自己,自己再把钱还给曾某某。百般姿态最终在拘留所门口土崩瓦解,吕某某联系其亲属先履行了部分,剩余部分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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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出击,执行干警创新执行方式,先与被执行人协商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再借助微信传给在异地居住的申请执行人确认,以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此次行动共结案9件,另将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强制拘传至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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