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8日,咸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现场评审会,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锋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拓展“干部素质提升年”要求,大力推进“五优工程”,通过发挥优秀裁判文书的示范作用,提升法官释法说理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经前期初评推荐,全市法院共有17份裁判文书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评审会上,参赛者围绕文书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展示。由咸宁法院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后备人选代表组成的评委团,从格式规范、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说理、法律适用、语言文字、汇报表现七个维度进行现场打分并点评,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王洪斌对评审会进行整体点评。经过激烈角逐,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2名并列)。其中,咸宁中院黄管宁汇报的由王洪斌法官撰写的(2025)鄂12民终419号民事判决书荣获一等奖。

李文锋指出,人民法院是办案机关,司法办案是我们的行为艺术,判决书是我们的作品。本次活动中,干警们展现出了遇案能办、提笔能写、开口能讲的良好素质。要常态化组织开展以赛代评、以评促学、以学促优的实战练兵类活动,促进优秀办案经验薪火相传、沉淀积累,为咸宁法院“争先进位、走在前列”筑牢根基。
李文锋强调,裁判文书撰写要在立足案件事实与证据研判的基础上,深耕法律理论钻研。要紧密对标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精准把握文书写作的重点和方向。深入挖掘常见多发案件背后的法理内涵和思辨价值,不断提升裁判文书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