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法官是正义的化身,是法律的捍卫者。在鄂南大地,有这样一群女法官,她们巾帼不让须眉,成为我市法院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她们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职业精神,勤勉敬业、刻苦钻研的严实作风,恪尽职守、积极进取的职业态度,善于沟通、稳重细致的性格特点和甘于寂寞、廉洁自律的职业品格,书写香城最美女法官的风采。
【人物名片】
陈荣,中共党员,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是一名具有17年刑事审判工作经验的女法官。2014年,咸宁中院审理全国关注的特大涉黑案件──“1·10”专案,她担任刘汉案一审承办人,作为“1·10”专案七案承办人中唯一的女法官,她胸怀公平正义,勇于攻坚克难,不负领导重托,圆满完成工作任务。2014年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模范公务员”称号。
审判台上的铁娘子
刑事审判工作岗位责任重大,手握生杀大权,动辄让人深陷囹圄。刑事一审的案件往往案情重大复杂、犯罪情节恶劣、案卷材料多、审理期限短、程序要求严。每一起案件都关乎一个家庭的破碎,每一次宣判都影响着当事人的人生轨迹。陈荣审案时,都要反复查阅卷宗、认真审核证据、充分吃透案情。
被告人刘汉是“1·10”专案首犯,刘汉案案卷862卷,其中核心案卷300余卷。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陈荣挑灯夜战,对摞起来足有几米高的案卷材料一一去伪存真,厘清脉络,上百笔事实、近二千多份证据、三个月的审理,是一场体力与意志的马拉松。庭前她阅看全部862案卷,用心吃透案情,捋清法律关系。17天庭审期间,她每天在审判台端坐6个小时以上。中午吃完盒饭,还来不及打个盹,就立即投入到下午的紧张庭审。为了防止走神,陈荣经常悄悄掐自己的手或抹上风油精提神。当天的庭审结束后,陈荣要与合议庭成员认真交流当天的心得,分析第二天可能出现的状况,针对新的情况准备预案,常常到夜深。在短短34天内,她与合议庭成员一起制作出长达200多页、累计12万余字的一审判决书,工作到凌晨是常态。专案结束后,陈荣整整瘦了十斤。
教人向善的女天使
普法、诲人,入脑入心。当前,留守青少年属犯罪的易发人群,每每在审理此例案件时,陈荣犀利的目光里,饱含着一位慈母对失足者的忧心,处处像医生一样治病救人,让一个个浪子回头金不换。
陈荣接触的诉求人多是受害方,有的亲属被杀,有的被打,有的被抢,有的被偷,有的被拐,一颗颗受伤破碎的心灵需要倾诉、抚慰、救助。长年来,她甘当雪中送炭人,为打不起官司的人争取法律援助,对受害人实施司法救助,仅去年就为被害人落实附带民事赔偿款100余万元。
在刑一庭工作的17年,陈荣凭着自己的干练和睿智,审理了一件件大案要案,从没有一起因认定事实证据错误而酿成错案。她雷厉风行、办事果断的工作作风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赞誉。
坚强乐观的“女汉子”
作为女性,多少次下乡办案,陈荣克服长途跋涉晕车的不适,在基层法院、看守所、当事人住所及案发现场间来回奔波;多少次连轴转,疲惫得已经说不出话来,但看到被害人家属充满期待的悲伤眼神,顿时浑身又充满了力量……
在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杀人案当庭宣判时,被告人家属对她怒目相向、不依不饶,甚至挡住警车缠闹不休。面对突如其来的状况,她稳住心神,耐心给对方做思想工作,心平气和地宣讲法律,化解当事人的怨气。
有一次,亲戚找上门,要她将自己的至交被告人孙某判缓刑。她劝告亲戚:“孙某系故意伤害他人罪,尽管有自首情节,但还不足以判缓刑,如果答应你的要求,我就是枉法裁判。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我决不能拿国家的法律做感情交易。”最终,陈荣将孙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附带民事赔偿4300元。
她为人女,在80多岁的父亲住院期间未能在床前侍奉一天;为人媳,在公婆去世满七时未能前去尽孝。身为母亲,由于一心扑在工作上,很少照顾家庭。“1·10”专案期间长达数月半封闭式的阅卷工作,让她很少能回家。等到庭审结束休庭后回到家,才在不经意间发现上高中的孩子长高了半个头,身上穿的裤子竟然短了一大截,心中不由一阵心酸。陈荣常常愧疚面对家人,但丈夫和女儿的支持让她感到欣慰。
人淡如菊,静水深流。在长期的刑事审判过程中,她犹如山间涓涓的清泉,细流无语,润物无声。以刑事法官的侠骨和女性的柔情守护法律的天平,使其熠熠增辉。
(原载2016年3月3日《香城都市报》第3版)
原文链接:http://szb.xnnews.com.cn/newb/html/2016-03/03/content_1598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