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法院:法官倾心促执行企业致谢送锦旗

2018-09-29 09:44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9月26日下午,家住岳阳的何某某特意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表达执行法官倾心倾力帮其讨回工程款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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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申请执行人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某)与被执行人乙公司签订了《桩基础工程承包合同》,并约定了工程的相关要求。后甲公司按要求完成施工,而乙公司却一直拖欠甲公司工程款,甲公司无奈之下于2017年11月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同年12月,该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甲、乙公司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乙公司分期支付甲公司工程款7500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乙公司未按该调解书履行义务。今年5月,甲公司向通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乙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乙公司表示所欠工程款并非公司所欠,而是另有其人借其资质进行施工。经协调,工程款的真正债务人立即支付4万元,并表示剩余欠款并非不想支付,只是暂时无履行能力,一旦有能力履行将尽快履行。在该院执行干警多次敦促下,真正的债务人最后履行了剩余的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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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某当场领取了35000元的执行款,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