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久雨初晴,温暖的阳光洒在通山县人民法院会议室,18名农民工脸上喜气洋洋。经过该院执行局一年来的努力,一工厂拖欠他们的28万多元的工钱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农民工陈某介绍,他和老乡们在该县一石材加工厂上班,自2014年起,该厂便拖欠工资,有时晚发,有时少发,到了2016年,该厂已拖欠他工钱2.57万元,和他一样的还有17名工友,共拖欠工钱28万多元。
他们通过多种渠道讨要工钱无果,他们找到通山县人民法院,该院通过多方面的工作,该厂同意支付,但由于该厂的运营存在困难,经过双方协调,双方同意该厂分两次支付,2017年支付70%,2018年1月支付尾款。
在领款现场,法官将支付支票按姓名发给大家,并办好手续。拿到支票的农民工们脸上都乐开了花,“今年终于可以安心过年了!”农民工陈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