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法院 程远清
敏锐、直爽、真诚是她的性情;排难止纷是她的事业;老百姓的赞誉是她的风采。她高声大气讲法析理,明明白白摆明是非曲直,设身处地,引导当事人求证公正合理有利解决纠纷的处理方案,用娴熟的法律知识、开阔的视野和特有的人格魅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在法治园地里播散沁人的芬芳。近三年来,她审结案件186件,调解撤诉结案132件,调撤率达到71%,无一当事人上访缠诉。她就是曾经教书育人,而今已从事审判工作16年的柔情女法官——赤壁市官塘驿人民法庭庭长洪艳丽。
可信的巾帼维权示范岗
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化解矛盾的“金钥匙”。洪艳丽用这把“金钥匙”打开过许多当事人紧闭的心门。
在洪艳丽的办公室里挂着许多奖牌,其中有一块是咸宁市巾帼维权示范岗的牌匾。它见证着洪艳丽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故事。今年7月14日,洪艳丽接手了一件男女双方积怨很深的离婚案件,男方陈某起诉离婚,态度坚决,女方徐某以死相逼,不肯离婚,还未开庭,就已四处上访造势,指责被告转移财产,并声称“已经买好了农药,谁判决离婚,就死在谁家!”双方剑拔驽张,洪艳丽敏感地意识到,开庭之日当事人之间很可能出现过激行为,于是提前请示院领导安排了法警值庭。 8月4日开庭,庭审中女方及其亲友10余人几次情绪失控,欲殴打男方,均被法警及时制止。庭审后,洪艳丽与徐某促膝谈心,徐某最终说出不肯离婚的真实意图是想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其后,洪艳丽先后5次组织调解,终于使原、被双方达成离婚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开启新生活的良师益友
“解放思想,能动司法是处理复杂社会矛盾的时代要求。法官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更是当事人思想行为的引导者。”洪艳丽对此感悟甚深。
去年8月,洪艳丽主审了原告赤壁市小乔米业公司与被告姜某、何某、第三人博伟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被告与另几名下岗女工合伙承租了原告的粮食仓库及办公楼用于经营一家商务会所,约定租赁期限自2005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0日止等。承租期间,赤壁市国土资源局收购了包括该租赁场所在内的一宗土地,并公开招标拍卖给了第三人博伟公司。2010年6月3日,原告通知被告合同已到期,要求被告迁出,但被告以原告侵犯其知情权和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原告补偿60万元,否则,绝不迁出。
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必须尽快解决纠纷,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心须承认承租方享有部分优先购买权。如果做不通调解工作,不论怎么判,效果都不好。怎么办?洪艳丽认真分析承租方合伙人的性格特点以及生活经历,把调解目标确定在与她自己年龄相仿的女性何某身上,多次找何某谈心,谈生活的感悟和未来生活的打算。思想一解放,眼界一开阔,处事方法就迥然不同。何某认识到要早作打算,把主要精力放在寻找项目和经营上,而不是不切实际的巨额索赔上。于是,曾经带头索赔、上访的何某协助洪法官做其他合伙人的工作,案件很快调解审结,第三人得以顺利进行房地产开发。
汇聚力量解心结的人民法官
洪艳丽时刻提醒自己:要公正无私,依法办案,更要注重化解当事人的心结。
原告官某与被告叶某、金某等人是官塘驿镇的方秀畈村的两户邻居,双方积怨多年。2008年9月,叶某在自家屋后建猪圈,官某要求其保持一定距离,互不相让,多次发生冲突。被告叶某与金某等人将原告官某打伤,引起诉争。官塘驿人民法庭调解结案:被告叶某等人赔偿原告官某经济损失3300元,于当年年底前付清。然而,被告没有按期给付原告赔偿款。执行中,法庭多次劝其自觉履行义务未果。2010年5月,原告官某失去耐心,情绪冲动,呈现矛盾激化苗头。当月11日,洪艳丽组织执行,依法将拒不执行法院调解书确定义务的叶某司法拘留。要真正解决矛盾,必须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洪艳丽一方面打电话给之前为叶某说情的亲戚,讲明利害,让其帮忙做工作,另一方面请官塘驿镇综治办干部和方秀畈村的村支部书记及治保主任协助做工作,争取支持。然后,洪庭长与叶某促膝谈心,直至叶某承认错误,后才提前解除其拘留。叶某一回家,村书记和治保主任等人已经等在他家门口,第一时间给其做工作,通过多方努力,叶某一家打消了之前的念头,但仍有先避避风头,过后再找机会报复的错误想法。对此,执行干警与基层组织继续跟踪关注叶某一家的思想和行为动态,适时做叶某等人化解矛盾的工作。同年8月6日,洪艳丽回访该案当事人时,叶某感叹:不算计他人,也就无须担心自己和家人被他人报复,邻里和睦的感觉,真好!
心中时刻装着人民,装着人民法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大局的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洪艳丽正与很多普通法官一样,在司法为民的实践中展现当代人民法官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