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咸宁中院统一印发1000余份纸质版通告,在市区及六个基层法院辖区广泛张贴,并通过电视台、法院LED、微信、微博、网站及火车站、客运站等各大公共场所发布首批通告敦促老赖执行,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震慑老赖力度,引来群众围观。
据了解,凡在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等被执行人,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自觉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接受、配合法院强制执行,不得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对在规定的日期内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将纳入“失信黑名单”,会合公安、工商、银行、不动产、航空、铁路等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被执行人在规定时间不自觉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所有被执行人应在2017年2月28日前主动到法院提供现住址及联系电话、如实申报财产等。
通告还公布了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的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执行线索和监督举报。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0715-8158603
咸安区人民法院 0715-8328552
赤壁市人民法院 0715-5288022
嘉鱼县人民法院 0715-6359361
崇阳县人民法院 0715-3303562
通城县人民法院 0715-4862038
通山县人民法院 0715-2366157
在线举报网址: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院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