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法院:节后上班第一天 司法拘留动真格

2019-02-13 09:21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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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某因房屋相邻权纠纷将申请人黄某夫妇打伤,构成轻伤二级,经通山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阮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6万余元。然而,阮某对生效法律文书置若罔闻,拒绝履行义务。

   2月11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了解到阮某在黄沙老家的消息,通山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赶赴黄沙铺镇,在黄沙街道的住所内找到被执行人阮某,见到法院执行干警,阮某及其两个儿子态度恶劣,拒绝配合,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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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节后第一天,执行工作动真格,通山法院执行干警全部准时到岗,收心归位,全身心投入新一年的执行工作中,确保新年开好局、起好步。